保洁人员管理制度【通用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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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

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应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物业保洁管理制度 2

为了贯彻公司精神,保障公司有关制度的有效执行;也为了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应权益,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使公司保持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处罚细则,谨望全体保洁员严于律已,遵照执行。

1、仪表不整洁,扣5分;

2、上班不着工衣、不佩戴员工证者,扣10分;

3、上班时间擅离岗位、闲聊、干私事者,扣15分;

4、上班时间私会朋友者,扣10分;

5、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浪者,扣10分;

6、工作散慢、精心、大意者,扣10分;

7、迟到或早退者,每分钟扣1分;

8、无故不上班且无提前请假者,当旷工处理,扣发当月三天工资,旷工两次,作即时除名;

9、上班时间睡觉者,扣50分;

10、未经批准私配公司指定之钥匙者,扣20分;

11、对公司同事不礼貌与领导吵架者,扣100分;

12、吵闹、漫骂、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静者,扣100分;

13、不服从上级之命令、对上司无礼者,扣30分;

14、损坏公司财物,照价赔偿;

15、违反作业程序安全操作,每次扣50分。

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 3

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4

为强化工业城、泰达新村绿化员、清洁员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克服懒散的不良现象,保持优雅的环境,为厂家、员工、住户创造良好的生活空间,根据工业城、泰达新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请假五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主管报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处理。

二、按照所安排的卫生区域,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处理。

1、对所安排的卫生区域清理不干净,不彻底(清洁员在清理草坪杂草清理不干净的)。

2、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上班时间看书、报、打瞌睡与外人聊天的。

4、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长时间在其它地方等候下班的。

5、代他人打卡,两者均处罚50元罚款。

6、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三、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如有打架、斗殴者,两者均开除出本公司。

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拣废品,一经发现,罚款处理;重犯者,开除出本公司。

五、爱护好公物,包括本人用工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利用工作之便,偷窃公司财物协同他人偷窃厂方物品,一经发现,开除出本公司,并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七、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凡不服从工作调动或不听从管理者,一概作辞退处理。

八、每一位对工业城的绿化环境要有监督作用,对破坏工业城绿化,环境的行为要制止。

九、以上规定望共同遵守,凡违规者,再违者,以辞退处理。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5

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所有公共场所痰盂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做到每天擦洗痰盂两遍;

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数量充足,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清理两次;

一、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二、负责办公区过道、电梯内、电梯间、茶水间等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做到每天拖四遍,每周用肥皂水拖一遍;

三、负责会议室、贵宾厅会前、会后的清扫、整理工作;

四、负责打扫各独立办公室的地面卫生,清扫办公室和公用走道之垃圾,清洗痰盂;

(1)玻璃:边框、推拉轨道不得有污渍、水印、灰尘;玻璃要光洁透明,不能有模糊或有水印。

(2)电源盒、灯具:开关、外盖、盖内、顶灯都要清洁干净。

(3)厨房、卫生间:瓷砖不能有油渍、水印、灰尘,必须光洁、明亮。

(4)门:门框、门头必须擦拭,凹凸处须用吸尘器或毛刷彻底清洁干净,无灰尘、水印。

(5)墙:墙角、地角必须清洁,墙壁清洁后不得有水印、灰尘。

(6)地面:清洁后的地板要干净、无尘土、无印痕,光洁、明亮。客户验收后,要再用干净的地拖把脚印擦去。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6

一、负责监督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规定。

二、负责制定园区清扫管理和绿化养护管理的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园区各清洁项目和绿化养护的实施执行标准。

四、负责编制人员的计划安排。

五、负责制定消杀服务实施方案。

六、负责核实工具用品的申购计划。

七、定期巡查园区

八、对一些专用设备进行使用指导。

九、负责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各种清洁、绿化业务的接洽。

十一、负责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7

一、医院保洁员岗位职责:

1、保洁员在医院办公室和护理部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清洁。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院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

3、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4、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意见,用心改善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5、服从院领导工作分配及管理。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7、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我,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8、着装整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9、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10、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1、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2、负责洗衣房工作,做到随送随洗,不允许堆放,保证临床工作不受影响。

二、保洁员工作的资料主要包括: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光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电梯间、诊室等院内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持续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3、持续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一天擦两遍,持续环境美观;

4、持续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5、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持续表面光亮、整洁;

6、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7、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一天至少清理两次;

8、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面、地面卫生,每一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印、无污迹,纸篓无满溢;

9、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10、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

11、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

12、负责楼内卫生,持续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持续楼内干净整洁;

13、保洁员请假应事前向院办公室申请,获准后才予以离开,否则不洁职责由其承担;

14、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

15、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保洁服务质量监控:

对保洁工作质量的监控,实行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由院办公室实施,确保保洁工作质量满足医疗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强就诊人员的满意度。

四、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穿工作服,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4、讲礼貌,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工作期间,要主动向领导问好。

5、不得在工作时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形象的事,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物。

7、不准擅自拿用公用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五、保洁工作标准及工作周期:

1、保洁工作资料及标准

(1)地面、楼梯过道:干净,无灰尘、污痕(每一天上下午各擦地1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楼梯扶手、栏杆(每一天擦抹2次):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池、洗刷池、尿池、厕池等冲洗清洁),每一天清扫四次(每一天上下午各2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

(3)电梯间: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电梯厢壁无污渍、手印。(每一天清扫2次,每周擦抹2次)

(4)墙面:踢脚线、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水迹等。(每一天擦抹除尘1次)

(5)墙身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划痕。(每周拂尘1次)(6)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每月擦抹1次)

(7)楼道灯开关(外部):无灰尘、外表清洁干净。(每周擦抹1次)(8)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如宣传栏、消防设施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每周擦抹2次)

六、奖惩制度

除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制度执行外,根据下列规定执行。

(一)处罚

1、上班时光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保洁工作资料未到达标准,如地面有污迹、污水,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光内,对职责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职责区内有污物,一次扣20元;

3、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20元;

4、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到场保洁,一次扣30元;

5、工作时光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一次扣20元;

6、工作期间不爱护公物,不按照工作规程操作,造成院设施、清洗工具、洗衣设备损坏的,当事人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二)工作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科室严重指责,或院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2、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奖励

1、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

2、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院办向院领导申请嘉奖。

3、工作中拾金不昧,将根据状况嘉奖。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8

为切实加强保洁队伍的建设管理,提高保洁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全面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保洁员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聘用,服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1次。

2、保洁员必须按划分的责任区域,完成好工作任务,做到每天清扫,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中转站内,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上组织的各种培训、卫生突击劳动和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环卫管理人员做好本路段、周围人群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汇报工作。

5、爱护保洁用具,对需维修应请示,对易损保洁工具做到以旧换新,严禁遗失、损坏和个人占有行为。

6、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7、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行离职处理。

8、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1、保洁员工资由镇党委会开会确定,原则上每月不低于金昌市最低工资标准。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收集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保洁员在责任区域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罚款20元,问题严重的罚款50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 9

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物业保洁员工作制度 10

一、每周一彻底清扫小区内路面、公共场地、车棚、绿地、排水沟等,平时要保持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二、每隔一天拖、扫楼道一次。(包括楼梯扶手、塔灰、电表箱、单元门、楼道灯、窗台等)。

三、楼道玻璃保持清洁、透明。

四、小区内墙、柱、门等无广告纸。

五、楼后地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有砖头、粪便等),责任区内如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

六、小区内有其它劳动也要参加,同时要保证本职工作及时完成。

七、推灰人员必须保持垃圾车清洁,每周必须彻底洗刷一次。

八、垃圾车停放点四周要保持干净,地面有污垢或油渍要及时洗刷。

九、以上制度保洁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业主反映卫生状况不好,经核实,业主反映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累计3次,自动离岗。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11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1、负责一楼(桃李源接待中心)、二、三楼办公区的整体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整体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3、负责一至三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三、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一楼接待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接待大厅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接待大厅、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接待大厅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5、接待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6、接待大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二)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3、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每日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四)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四、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五、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考核,每次考核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

本制度自20__年2月8日起实行

物业保洁员岗位管理制度 12

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内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着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胸牌,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正确佩戴工牌。

2.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并尽量统一穿着深色平底布鞋。

3.对讲机统一佩带在身体右侧腰带上,对讲时统一用左手持对讲机。

工具:

1.保洁、绿化工具应放置在规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2.在楼道内等区域进行清洁服务时,应放置或悬挂“此区域正在清洁中”的标识,以知会相关人员。

遇到客户:

1.在保洁过程中,如遇客户迎面而来,应暂时停止清洁,主动让路,并向客户点头问好。

2.保洁时遇到客户询问问题,要立刻停止工作,耐心仔细地回答客户提问。

3.不大声说话、聊天。

绿化管理员项目规范礼仪礼节:仪容仪表工作时间按岗位规定统一着工装,佩带工牌。服务态度态度和蔼可亲,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主动热情,周到优质,礼貌待人。

浇灌水:

1.浇灌水时,摆放相关标识,以提醒顾客。

2.路上不能留有积水,以免影响顾客行走。

3.节约用水。

4.有业主路过,及时停止工作让路,并可点头致意或问好。

施肥、除虫害:

1.洒药时要摆放消杀标识。

2.不使用有强烈气味或臭味的'用料。

3.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4.药水不能遗留在马路或者叶片上,如有遗留,需及时清扫干净。

5.喷洒药水时,须佩带口罩。如药水有气味,须向业主作好相关解释工作,说明是没有毒性的药物。

6.不在炎热的时候喷洒药水。

修剪和除草:

1.准备和检查使用设备能正常使用,避免有漏油等情况发生。

2.及时清除绿化垃圾,不能摆放在在路边影响景观顾客方便。

3.节假日及中午休息时间不能进行操作,以免影响顾客休息。

4.有客户经过,要停止工作。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13

为更好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村卫生保洁员的管理,建立农村卫生保洁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垃圾对农民生产生活的污染问题,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负责选聘热心公益、责任感强的卫生保洁员,双方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明确各自的责任与权益。

二、卫生保洁员需自备铁锹、火钳、扫帚等足够保证开展卫生保洁工作的环卫用具。

三、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属地段内的清扫保洁工作。要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村级道路、房前屋后、绿化带没有零星、散放垃圾和裸露的人畜粪便,河面无白色漂浮物,制止村民在村道、公路、公共场所上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渣土、粪便、脏水等。

2、积极宣传农村卫生治理的好处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把垃圾投放到垃圾池中或者进行集中填埋、焚烧,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3、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布置的其他卫生工作,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保洁员必须注意人身安全。

四、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按要求清扫、清运垃圾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物业保洁员岗位管理制度 14

一、保洁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对工作认真负责。

二、上岗时着装整齐、统一、规范,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三、对住宅楼保洁人员的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楼道每天清扫一次,整日保洁。

3、楼梯栏杆、扶手定期擦拭。

4、楼道玻璃窗、单元门、电闸箱、信报箱等一个月擦拭一次。

5、楼道天棚、墙壁每定期清扫。

6、楼道、单元门、电梯内乱贴、乱画当日清理。

7、及时清理单元门外生活垃圾和散落垃圾。

四、对商户区域保洁人员的要求:

1、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对园区内当班清洁重点、难点部位进行保洁,做好园区内责任片区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2、随时巡视园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_园区内的清洁卫生。

3、道路地面每天清扫一次。

五、雨雪天及时对分管部位道路和地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六、对公共设施跑、冒、滴、漏现象及楼梯间灯不亮,一经发现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七、妥善使用并保管好清扫、保洁的工具,做到勤俭节约、以旧换新。

协助办公室编制材料购置计划和器具,设施维修报告,减少损耗,控制成本。

八、保洁工作中,捡拾的物品要按规定上交、严禁私自处理。礼貌劝阻和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若发现住户违反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管理员。

九、在_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物业保洁人员管理规范

一、遵纪守法,遵守员工守则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部门考勤制度和保洁_作程序。

三、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穿工服、戴工号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五、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

十、绝对服从上级的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一、爱护公物,损坏、遗失工具照价陪偿。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15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牧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到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根本上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千百万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业主使用人建立全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染、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4)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5)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司设施;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9)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10)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1)随意停放车辆;

(12)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3)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应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好,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物业公司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16

一、20__物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护卫职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公司管理区域实施安全监督;

3、负责小区消防设施的监护和公共服务场所安全防范的督察;

4、做好公司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涉及违法案件的药及时移交派出所,业务上自觉接受派出所指导;

5、查处公司管理区域内因员工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6、建立健全和管理好系统档案资料;

7、抓好护卫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新接物业护卫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和物品配备的统筹策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护卫岗位职责

1、护卫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的工号,仪容严整;

2、纠正违章时必须先敬礼,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领导,确保小区的安全;

4、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与之斗争并设法将其抓获;

5、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预防案件、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6、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小区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

7、熟悉小区的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8、值班时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及时认真处理,并作好记录;

9、熟悉小区内公共设施情况,巡查、登记公共设施完好及损坏情况;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11、对进入小区内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要进行盘问和检查;

12、对进入小区内的陌生车辆要进行登记;

13、对发生在护卫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及提供请客的职责;

14、熟悉本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备、设施及业主的基本情况;

1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北京市房屋电梯运行标准:18小时运行,24小时有人值守;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四)、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年度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五)、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17

因为保洁工作有时会接触到电源、爬高工作、机器设备等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特此规定:

1、工作时穿规定的鞋子,佩带安全帽,工作服口袋不能放锋利的工具。

2、搬运物品时要小心、快捷、不能跑(注意:先试一试物品的重量然后采取直背、弯曲双腿的姿势)。

3、工作中如发现有任何异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4、在使用电器接头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5、不要用湿手或湿抹布去碰正在使用的电器。

6、机器开动时,不要把手伸进去。

7、使用电器设备时,接线板的电线不能阻碍交通。

8、做高处清洁要使用适当工具,要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必要时要系安全带。

9、不要用手拣破碎的。玻璃,要用垃圾铲和扫把,最后用吸尘机吸地。

10、不要将手伸到垃圾袋和桶内,以防扎伤。

11、推车时要载重适量,将重的物品放置在服务车底部(保持平衡),任何物品不得超过车的边沿(会阻挡视线或碰伤墙壁门柜及行人)。

12、清洁玻璃制品时要格外小心,避免划伤。

13、发现一些突出的钉子、螺丝、碎片等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避免过往行人受伤。

14、用门把手开门和关门,不要握门边。

15、了解各种药剂的用途和特性并正确区分和使用;严格遵守化学药剂的配比;使用对皮肤有伤害的清洁剂要戴手套,如有必要使用原液需事先得到领导批准。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18

为切实加强保洁队伍的建设管理,提高保洁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全面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聘用,服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1次。

2、保洁员必须按划分的责任区域,完成好工作任务,做到每天清扫,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中转站内,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上组织的各种培训、卫生突击劳动和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协助环卫管理人员做好本路段、周围人群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汇报工作。

5、爱护保洁用具,对需维修应请示,对易损保洁工具做到以旧换新,严禁遗失、损坏和个人占有行为。

6、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7、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行离职处理。

8、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奖惩制度

1、保洁员工资由镇党委会开会确定,原则上每月不低于金昌市最低工资标准。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时间收集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保洁员在责任区域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罚款20元,问题严重的罚款50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19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卫生间、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三、保洁员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5、8:30—9: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下午:

1、13:00—14: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3、15:00—16: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内容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六、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七、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三)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

(四)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

(五)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当月工资实发。

(六)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

(六)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

(七)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八)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

(九)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20

1、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到各组收集垃圾时,每天必须到自己所收集租户一次,有义务给居民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好了才有利于我们身心健康。

2、社区环卫保洁人员收集垃圾时,要态度端正,给居民协商好垃圾存放点位,不得乱丢乱放。

3、社区环卫保洁人员,要求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天清运,不得有积存生活垃圾。

4、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工作期间无节假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向社区卫生管理部门请假社区保洁人员规章制度社区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5、社区为环卫保洁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收集垃圾,院落保持清洁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懒散不负责,不按时收集垃圾人员,社区先给予警告,不改正者,社区有权辞退。

6、自身身体出现问题和不在工作时间出现的身体问题与社区无关,全由自己负责。

7、保洁清运人员在上班时间每天必须穿上保洁服。

8、以上规章制度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必须遵守。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21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村环境卫生,提高保洁质量,对清扫人员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为村内雇佣的全日制工作人员。服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

2、保洁员实行农口、路段分片承包负责,定期轮换责任区制度。

3、负责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村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村内垃圾台,严禁乱烧乱倒。

4、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5、责任区内垃圾桶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垃圾桶内垃圾每天收集一次。

6、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季度配发一把,铁锨一年配发一把。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7、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主管领导请假,并协助安排替工人员。

8、保洁员在工作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9、保洁员要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收集、清扫、保洁任务。

二、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2元。

4、保洁员承包的年保洁费用按季度先行支付80%,年底村民代表和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认可保洁质量,余下20%一次性发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无理取闹者,及时报告村主要干部,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22

集团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保洁员的日常工作进行分配、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保洁员工作流程,提高保洁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礼貌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持续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光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光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用心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除工作时光外,可在四楼多功能厅休息。

10、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1、负责董事长室、集团总经理、商务会馆总经理、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的清扫保洁。

2、负责办公楼一楼(集团公司)、三、四楼走廊的清扫保洁。

3、负责办公楼三、四楼卫生间的清扫保洁。

4、负责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清扫保洁。

5、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北侧一至四楼,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1、负责5楼外审办公室清扫保洁。

2、负责李福泉总助、修民川总工、张寒总助办公室清扫保洁。

3、负责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清扫保洁。

4、负责多功能厅婚宴后走廊地面清扫保洁。

(三)分工负责

1、一、三楼保洁员负责范围北辰房开总经理办公室、一楼走廊、一楼接待处沙发、茶几、接待处花卉、荣誉证书柜、三楼走廊、三楼卫生间、三楼空闲办公室(4间)、北侧一至四楼及一、三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2、四楼保洁员负责范围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四楼走廊、四楼卫生间、负责南侧一至五楼及四楼临时性的清扫保洁工作。

3、保洁共同负责范围商务会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长室、四楼花卉养护、四楼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和多功能厅。

4、分工负责实行月轮换制,共同负责范围在轮换时依然共同负责。

三、保洁员工作流程

上午

1、7:30—7:40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2、7:40—7:5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3、7:50—8:00清扫共同负责的区域(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和倒垃圾)

4、8:00—8:3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5、8:30—9: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6、9:00—10: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7、10:00-11: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下午

1、13:00—14:00清扫一、三、四楼走廊;

2、14:30—15:00清扫三、四楼卫生间;

3、15:00—1600清扫南北两侧楼梯通道。

4、下班前清扫各自负责的领导办公室。

注以上各项清扫资料除定时、定点清扫外,要随时巡回检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随时清扫。

四、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的清扫标准

1、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一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持续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持续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办公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掉,最后将门、窗关掉、锁好。

8、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9--11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董事长办公室随时擦拭)。

(二)走廊及大厅的清扫标准

1、一楼大厅的前台、形象墙、荣誉证书柜、接待处沙发、茶几、正门玻璃,每日至少擦拭1次,荣誉证书柜内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2、走廊地面每日至少扫拖2次,随时持续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3、走廊内垃圾桶每日至少擦拭、倾倒1次。做到无手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4、走廊内的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5、走廊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随时清理花盆内烟头等杂物,并持续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走廊及大厅内的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消火栓、照明设备箱、灭火器、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走廊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3日--15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器、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持续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17日--18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四)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清扫标准

1、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的桌、椅、地面、门、窗台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设备设施(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擦拭时注意对设备设施的保护,以免损坏。

3、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垃圾筒要持续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备设施的电源是否关掉,最后将门、窗关掉、锁好。

5、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除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活动等,应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贵宾室、多功能厅进行全面清扫。

6、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多功能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20日--22日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消防栓、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五、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务必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掉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八)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六、监督、检查办法

人事行政部每周进行两次(每月8次)卫生状况抽查,每次抽查10个点,检查地点详见附表1,抽查时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保洁员奖惩办法》。

七、保洁员奖惩办法

(一)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当月未扣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30元。

(三)当月累计扣5分以下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20元。

(四)当月累计扣6分至1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奖励10元。

(五)当月累计扣11分至15分者,当月工资实发。

(六)当月累计扣16至20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10元。

(七)当月累计扣21至25分者,在当月工资中均扣20元。

(八)当月累计扣25分以上者,25分以下扣罚金额均按20元扣除;超出25分部份的扣罚金额,按实际金额按每分0.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九)当月扣分最大值小于等于80分。

(十)连续3个月扣分在25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23

保洁员是负责商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团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职责制度,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30—晚19:30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8:00—晚19:30

1、树立高度的职责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职责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景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坚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到达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立刻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提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24

部门:经营部

岗位:保洁员

编制时间:

直属上司:会馆管理员

直属部下:无

一、任职条件(含培训要求):

1、男女不限

2、初中学历以上

3、能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具备与他人团结合作能力

4、具有服务、保洁相关行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一定的表达沟通能力,性格开朗、乐观,精力充沛

二、职涯发展:

通过学习掌握定时消杀程序,广泛听取客户意见向上反馈汇报,提出改进方案。用会馆内勤的标准严格要求,学习成长、积极上进。

三、主要责权:

1、尽职尽责按照操作规程及保洁标准所要求做好本责任区工作;

2、因任何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事先征得主管同意,如对上级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先完成再进行讨论;

3、对客人遗忘物品妥善保管经确认交还客人或在前台登记;

4、根据客流量多少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并定时巡视重点区域;

5、爱护保洁设备,定期保养,即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积极参加小区卫生突击工作,如:道路积雨、积雪的及时清扫突击工作。

7、向客户宣传卫生常识,劝阻并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

8、有义务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状况,在保洁过程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应及时上报。

9、清洁时,尽量回避客户,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尽量帮助解决或反馈主管领导。

10、制定每周、每月保洁重点,按计划执行实施,合理使用保洁用品。

四、工作目标:

保证会馆内部、外部的日常保洁,最大限度的服务好顾客。

五、组织关系:

1、受会馆内勤指挥与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2、以诚恳、友善的态度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协调、联系,并就其有关部门工作所提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3、与本会馆其他工种协调合作,完成相关工作。

总经理主管副总部门经理

物业保洁员工管理制度 25

1、统一要求,分片管理,责任到人。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员日常具体工作由保洁主管负责,保洁主管全面负责项目公共设施及区域的清洁卫生的管理控制。根据项目区域合理安排,制定《清洁区域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保洁员实施绩效考核 ,奖优罚劣。保洁主管需对辖区清洁卫生对照《保洁员作业标准》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物业管理员每周不少于两次,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保洁员工作检查表》。

2、对公共区域的清洁

2.1备用工具、材料如:吸尘机、尘推、扫把、抹布、水桶、垃圾铲、鸡毛掸、清洁剂等。

2.2工作程序:

到达岗位后先用扫把清扫清理大堂地面,清理烟盅杂物。将干净的尘推或拖把平放在地面上,直线来回推尘,除去地面尘土。擦拭云石台面、玻璃门窗、各类标牌、开关、休息椅子、花盆、花架、防火门、消防栓柜,保持以上各处干净无积尘。留意空调风口、天花板、灯罩、射灯、边角位是否有蜘蛛网和积尘,及时用鸡毛掸扫除,每月擦拭天花、灯罩、空调风口一次。每3小时内对大堂进行2-3次保洁,用尘推或拖把进行去尘,及时清理烟箱内烟头、纸巾等杂物,视污渍情况及时进行擦拭、清洗。

2.3卫生标准:

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污渍,地面、墙面干净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立面没有牛皮癣及乱涂乱画字迹。

3、住宅区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住宅区干净、整洁、使业主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和《武汉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司标准进行清洁卫生服务。

3.1 本辖区的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积极配合环卫、环保、卫生防疫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大家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3.2 为了加强卫生管理,全项目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中心制定清洁卫生责任条例。

3.2.1 保洁员作时间:

7:00-11:00、14:00-18:00由每个保洁员清扫划分的责任区域。

3.2.2 每天清扫住宅区道路、绿化带二次,并随时保持住宅区各公共场所没有纸屑、烟头、痰迹、污迹等。

3.2.3 每天16:00-17:00清运垃圾一次。

3.2.4 每天清扫一次楼梯间。

3.2.5 每周清洗二次建筑小品、信箱、消防栓、防盗门、并保持干净。

3.2.6 每周检查楼道灯、住宅区道路灯、开关、消防栓、防盗门、玻璃门、玻璃窗、内墙等完好情况。

3.2.7 根据不同季节,经常用药物喷杀蚁、蝇、虫、鼠,主要在垃圾池、明暗沟、渠污水井等周围。

3.2.8 每年疏通下水道、化粪池二次。

3.3保洁员是保持本区清洁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凡是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均有维护本区卫生的义务,对不卫生现象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将被视为失职,物业服务中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辞退。

3.4本区业主、居民和进入本区的访客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3.4.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主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放在指定地点)。

3.4.2随地大小便。

3.4.3饲养小鸟和家禽。

3.4.4乱竖广告牌,乱贴(写)标语、广告、启事

3.4.5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3.4.6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3.4.7在公共场地、花木间拉绳晾晒衣物。

3.4.8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

3.4.9从楼上往下抛洒杂物、泼水。

3.4.10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等处堆放杂物。

3.5项目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廓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经营店主须做好 门前三包的卫生工作。

4. 物业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中心与广大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把管理工作置身于业主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制度。

物业保洁员管理制度 26

为了规范保洁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保洁人员的服务质量,使美的城小区整体卫生环境更加清新、整洁,更加满意于住户,对本小区保洁人员的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保洁员岗位职责

1、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着装上岗,树立良好形象。

2、服从上级领导安排,按照《卫生管理实施细则》的各项规章,保证保量地完成本人所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3、遵守职员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5、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6、发现事故隐患和可疑迹象,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

8、虚心接受业主(住户)对保洁质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得与其发生争执。

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给失主。

10、认真完成上级主管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超过1.5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3、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5、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7、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8、室外人员在推垃圾车、倒垃圾时,应小心操作,以免伤及身体。

三、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1、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奖优罚劣,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公司的服务质量。

2、考核内容

①劳动纪律考评。以《员工守则》中有关劳动纪律的相关规定为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②工作质量检查。按《员工工作标准》进行检查评分。

③业主信息反馈。按业主反馈情况或业主表扬、投诉情况进行评分。

3、评分标准

(一)劳动纪律考评,总分30分。

⑴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⑵事假每天扣2分,加扣70元;半天事假扣1分,加扣35元;

⑶病假每天扣1分,加扣30元;半天病假扣0.5分,加扣15元;

⑷旷工每天扣5分,加扣100元;半天旷工扣3分,加扣50元;

⑸不着工装,每次扣1分;着装不合格,每次扣0.5分;

⑹工作时间离岗、窜岗的,每次扣1分;

⑺工作时间存在会客、吃零食、吸烟、饮酒等与工作无关行为,每次扣1分;

⑻工作时间存在大声喧哗、打闹、吵架、斗殴等有损公司形象行为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3至5分;

⑼查实向业主索要物品或小费的,每次扣5分;

⑽不服从领导指挥,每次扣5分;

(二)工作质量检查,总分60分。

公司按照《各岗位工作检查标准》对各位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每位员工的每月平均得分乘以60%即为该项得分。

(三)业主信息反馈,标准得分10分。

公司以调查问卷、上门走访等方式收集业主对我方服务的`满意程度,并收集相关意见以改进我方工作。

1、按客户的反馈结果,各员工的得分分别为:

满意度分数

满意10

基本满意8

合格6

不满意0

2、如员工受到业主投诉的,当月该员工该项得分为0分;

3、如员工受到业主表扬的,当月该员工该项得分加5分;

每位员工每月考核得分为95分的,按该员工月工资标准全额发放工资;考核得分较95分每高1分,奖励50元;考核得分较95分每低1分,扣发50元;

四、员工工资及离职管理

1、工资标准

保洁员薪金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其中基本月工资全额:女1700元;男1800元,全月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纪录,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发放全额工资。浮动工资,按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执行。

2、离职规定

员工自动离职的需提前10天告知班长,班长做好应急准备,告知主管,找好替岗员工,员工离职要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如员工无故离职,未通知上级的,扣除本月工资,不给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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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洁员工作管理规定

1、统一要求,分片管理,责任到人。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员日常具体工作由保洁主管负责,保洁主管全面负责项目公共设施及区域的清洁卫生的管理控制。根据项目区域合理安排,制定《清洁区域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对保洁员实施绩效考核,奖优罚劣。保洁主管需对辖区清洁卫生对照《保洁员作业标准》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物业管理员每周不少于两次,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保洁员工作检查表》。

2、对公共区域的清洁

2.1备用工具、材料如:吸尘机、尘推、扫把、抹布、水桶、垃圾铲、鸡毛掸、清洁剂等。

2.2工作程序:

到达岗位后先用扫把清扫清理大堂地面,清理烟盅杂物。将干净的尘推或拖把平放在地面上,直线来回推尘,除去地面尘土。擦拭云石台面、玻璃门窗、各类标牌、开关、休息椅子、花盆、花架、防火门、消防栓柜,保持以上各处干净无积尘。留意空调风口、天花板、灯罩、射灯、边角位是否有蜘蛛网和积尘,及时用鸡毛掸扫除,每月擦拭天花、灯罩、空调风口一次。每3小时内对大堂进行2-3次保洁,用尘推或拖把进行去尘,及时清理烟箱内烟头、纸巾等杂物,视污渍情况及时进行擦拭、清洗。

2.3卫生标准:

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污渍,地面、墙面干净有光泽。公共设施表面无明显灰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渍。立面没有'牛皮癣'及乱涂乱画字迹。

3、住宅区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持住宅区干净、整洁、使业主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和《武汉市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司标准进行清洁卫生服务。

3.1本辖区的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积极配合环卫、环保、卫生防疫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大家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3.2为了加强卫生管理,全项目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中心制定清洁卫生责任条例。

3.2.1保洁员作时间:

7:00-11:00、14:00-18:00由每个保洁员清扫划分的责任区域。

3.2.2每天清扫住宅区道路、绿化带二次,并随时保持住宅区各公共场所没有纸屑、烟头、痰迹、污迹等。

3.2.3每天16:00-17:00清运垃圾一次。

3.2.4每天清扫一次楼梯间。

3.2.5每周清洗二次建筑小品、信箱、消防栓、防盗门、并保持干净。

3.2.6每周检查楼道灯、住宅区道路灯、开关、消防栓、防盗门、玻璃门、玻璃窗、内墙等完好情况。

3.2.7根据不同季节,经常用药物喷杀蚁、蝇、虫、鼠,主要在垃圾池、明暗沟、渠污水井等周围。

3.2.8每年疏通下水道、化粪池二次。

3.3保洁员是保持本区清洁卫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凡是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均有维护本区卫生的义务,对不卫生现象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将被视为失职,物业服务中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甚至辞退。

3.4本区业主、居民和进入本区的访客等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区卫生,严禁下列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3.4.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烟头、废物、杂物,随地倾倒垃圾(业主的生活垃圾须装入袋中放在指定地点)。

3.4.2随地大小便。

3.4.3饲养小鸟和家禽。

3.4.4乱竖广告牌,乱贴(写)标语、广告、启事。

3.4.5乱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3.4.6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3.4.7在公共场地、花木间拉绳晾晒衣物。

3.4.8攀登、涂污园林雕塑小品。

3.4.9从楼上往下抛洒杂物、泼水。

3.4.10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等处堆放杂物。

3.5项目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廓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地扩大营业场地,经营店主须做好门前三包'的卫生工作。

4、物业服务中心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服务中心与广大业主的联系,及时为业主排忧解难,把管理工作置身于业主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将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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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