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调查报告合集(实用3篇)
企业调查报告合集(精选3篇)
企业调查报告合集 篇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是指应税货物销售额在20__万元以上、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以一般纳税人资格申报并经统计部门核定的工业企业。新常态下,工业进入集中发展、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的新阶段,规上企业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水平高低、效益好差、带动能力强弱,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规模工业增加值又是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快培育壮大规上企业,既是省市的要求,又是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期盼,尤其是对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工业升级、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意义重大。
一、我县规上企业发展现状
截至20xx年底,我县共有规上企业85家,居全市第4位;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42.83亿元、增长12.3%,占全市总量的6.2%,居全市第10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3.88亿元、增长14.03%,占全市总量的5.8%,居全市第11位;实现利税27.8亿元、增长11.7%,占全市总量的7.6%,居全市第12位;上交税金0.84亿元、减少18.1%,占全市总量的2.3%,居全市第13位。数据表明,我县规模工业经济在全市所占比重小、排位靠后,企业不多、总量不大、产业不强、结构不优,工业经济仍然处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
二、我县规上企业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推进速度慢。有些项目受设计规划、资金筹措、土地供应、证照办理、水电安装、施工天气等因素影响,建设周期拉长,不能按期竣工投产,影响规模工业企业申报;有些项目虽然顺利竣工投产,占地也大、用工也多,但由于是“两头在外”粗加工企业,不急于办理环评、安评手续,随意延长试产期,企业未申报税收或应税收入太少,无法申报规模工业企业。
2.项目品质不达标。为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用地指标和政府帮扶,有些企业在洽谈时刻意夸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美化包装,致使竣工投产后达不到规工企业申报条件。比如,有的项目洽谈时自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但投产后却是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组装、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企业,由于只计算劳务收入,不按全价计算产值,人均税利不高,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规模工业企业标准;有的项目进园时承诺固投总额、投资强度、生产规模、上交税金,但建成后多数指标落空,达不到设计产能,而且设备陈旧,流动资金短缺,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有的项目一投产便缺少流动资金,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后就申请银行贷款,无法达标生产。
3.企业缺乏根植性。有些企业虽在运行多年,但总部一直设在沿海发达地区,在我县所建的厂房相当于一个生产车间,无技改扩产和自营出口计划,也不在XX办理成本结算。有些企业并不在投资建厂,而是租赁厂房生产,无做大打算,无长远规划,政策享受期满便迁往外地,影响规模工业企业申报。
4.多因素影响企业申报。有的企业虽是法人单位,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帮扶单位也不要求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少数法人企业为办理土地使用证配合申报规模工业企业,办好土地使用证后通过更改工商登记方式,退出规工企业序列;还有电子、服装、针织等企业虽然用工人数多,却一直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纳税少,企业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隐患多,无申报规上企业资格;有的企业担心申报规工企业后要多交税金,应付检查多,增加会计成本,不愿申报规上企业。
5.帮扶等工作不到位。有的企业未及时办理相关批文或登记备案,加上帮扶人员责任不强,服务缺位,造成资料不全或资料填报不规范,影响规工企业成功申报;还有少数企业本来培育成规模工业企业,由于年报不及时,被统计部门排除在外。有些乡镇和单位认为完成了年度申报任务即可,对一些明明达标的企业拖着不报,计划在次年申报,以便减少下年度压力,而不了解跨年度申报规上企业难度更大,机会更少。
6.引税型企业频繁变更影响总量做大。考虑税收稽征督查,有些引税型企业生产一年半载便更名、注销或外迁。规工企业申报成功后一定期限内,对更名、注销或外迁的引税型企业的网上只能直报停产,造成统计上的有名无实。20xx年,我县就有12户引税型轻纺企业退出规工企业序列。
三、几点建议
1.严把项目进园关口。引资单位在正式签约前应对项目的生产规模、投资额度、科技含量、发展前景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尽可能了解客商投资意愿及资本实力。有关部门在项目进区时,应要求企业严格按规上企业统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投产后能成功申报。
2.选准重点帮扶项目。实行“抓大放小”,重点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大投资规模、较多就业岗位、较大财政贡献、较强发展后劲的企业进行“保姆式”帮扶培育,并在资金、技术、政策、招工、供材等方面予以倾斜,将其培育成规上企业。
3.消除企业申报顾虑。职能部门与帮扶单位要从提升企业发展竞争力的角度出发,积极贯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鼓励规模上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消除企业法人的各种疑虑,帮助办好相关证件,协助企业强化经营管理,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济效益,做好申报工作,及时培育成规上企业。
4.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增强大局意识与忧患意识,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为申报企业搞好服务、提供便利;要健全扶持政策,抓好政策执行情况督查。要定期开展帮扶业务和规上企业培育知识培训,提升帮扶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5.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健全督查机制,认真落实“四定”责任制,创新管理方式,科学安排工期,强化跟踪问效,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尽早投产见效。
企业调查报告合集 篇2
近年来,为了解决生产经营融资难题,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利用动产抵押向银行借贷,有效地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实现了金融危机后期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同时,在基层工商部门登记企业动产抵押业务过程中,发现部分动产抵押融资行为出现违规操作现象,给抵押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问题,带来较多融资风险隐患。针对以上问题,荣成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次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情况调研活动,全面分析了当前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现状,查找了企业动产抵押融资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当前企业动产抵押融资现状
今年1-7月份,荣成市局受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43笔,企业融资额度达7.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80%。从抵押额度分析,融资额度1亿元以上的1笔,1000万—1亿元之间的16笔,100万—1000万的20笔,100万以下的6笔;从抵押物性质分析,生产设备抵押31笔,产品抵押5笔,半成品抵押1笔,原料抵押6笔;从抵押人性质分析,个人独资企业抵押2笔,公司抵押33笔,全民所有制企业抵押 1笔,个体工商户抵押1笔;从抵押人经营规模分析,中小企业办理抵押业务28笔(20xx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元),融资额度总计达2.6亿元,抵押业务量和融资额分别占全部抵押的65.1%和36.1%;从抵押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连续性来看,20xx年新开展的动产抵押登记业务7笔,此前办理过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的36笔,其中22家企业最近3年连续通过动产抵押贷款融资。
二、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发展趋势
近几年,企业动产抵押融资业务快速增加,逐渐呈现出以下五个发展趋势。
(一)融资额度大幅增长。20xx年,荣成市局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业务49笔,为企业融资5.7亿元;20xx年,办理动产抵押业务56笔,融资7.15亿元;20xx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3笔,融资6.2亿元;20xx年1—7月份,该局共受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43笔,帮助企业融资7.2亿元,融资额度同比增长80%,超过20xx年度全年融资总量。
(二)抵贷比例下降明显。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存贷款利率不断上调,各家银行为了减少坏账风险纷纷提高贷款标准,企业用于抵押的抵押物所能贷到的款项大幅减少,抵贷比例同比下降明显。20xx年,该局受理的动产抵押登记中企业抵押物平均抵贷比平均为48%;20xx年为44%;20xx年为41.4%;20xx年上半年平均抵贷比不足32%,相比前几年大幅下降。
(三)反担保行为增长迅速。20xx年-20xx年,荣成市局共受理含有反担保合同的抵押贷款等级业务2笔,20xx年受理反担保抵押登记业务3笔。20xx年,该局受理的反担保抵押登记大幅增加,仅1—7月份即受理含有反担保合同的抵押登记业务11笔,占到同期所有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的25.6%。
(四)混合抵押比例增长较快。部分资力雄厚、资金需求较大的企业集团,银行给予对应的诚信额度较高,企业用厂房、设备、产品等物资作为抵押(包含动产设备和非动产厂房)的混合型抵押贷款行为越来越多。20xx年,荣成市工商局办理的动产抵押业务中,抵押物为动产、非动产混合抵押样式的为3起,20xx年为5起,20xx年前7个月已经受理7起,混合抵押比例逐渐增加。
(五)融资成本大幅增加。去年以来,随着多家银行推行“紧缩银根”政策,中小企业贷款的财务负担不断加大,部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贷款融资业务更多求助于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同时,担保公司在从事担保业务时往往收取企业高额手续费,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往往比银行同期利率高出较多,高昂的手续费和贷款利率进一步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压力。
三、企业动产抵押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部分银行违规扩大抵押物范围。部分银行将养殖企业养殖海产品所用的架子绳、塑料漂等作为抵押物资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贷款融资服务。《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对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范围定义很明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该办法将抵押物范围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类似架子绳、塑料漂等物品,虽然是企业在养殖过程中所用的器具,却既不属于生产设备和原材料,更不是产品和半成品,因此不得用于动产抵押。
(二)重复抵押现象缺少法律监管依据。由于《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没有关于禁止重复抵押的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即允许”的原则,工商部门应该允许企业以同一资产实施重复抵押行为,但重复抵押登记给融资带来较大风险,同时对动产抵押市场秩序造成较大冲击,给工商监管工作造成较大压力。20xx年,该局在审核中发现2户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抵押物资多次重复抵押,但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重复抵押,但出于化解登记风险的考虑,该局未对上述企业实施登记。
(三)银企借贷不规范现象缺乏监督。由于部分银行为争取客户,未硬性要求企业进行抵押物评估,今年来工商部门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企业中,超过1/3的企业未对抵押物资进行价值评估。同时,银企双方的动产抵押贷款协议一经签署即生效,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只是增加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因此,工商部门对银企双方不合常理的抵押行为无监管权限,给银企双方利用动产抵押串通、套取资金留下了可能,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商部门的追责风险。
(四)中小企业办理动产抵押困难增加。中、工、建、农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从事放贷业务时普遍存在“抓大放小”现象,对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的大企业青睐有加,但对资金需求更为急迫的中小企业则要求苛刻。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特别今年以来国家为调控宏观经济,几次调高存贷款利率,并将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调高至有史以来最高位。各大商行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即使完全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中小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融资的难度也极大。
四、做好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走访宣传,提高企业认识。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议工商部门积极通过动产抵押登记帮扶企业融资。通过向中小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学习《物权法》、《担保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对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认知度。同时,加强对辖区企业的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运营情况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企业详细介绍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的有关政策、具体流程及应提交的资料等,积极鼓励企业合理利用现有设备、产品或原材料进行抵押,以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难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内部激励,提升登记质量。建议制订《协助企业融资扩产计划》及《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强化工商部门内部激励。建议将各工商所协助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贷款业务量纳入年终考核,对在宣传咨询和业务办理中表现突出的工商所和个人在年终评优、先进评选中给予加分、嘉奖、物质奖励等相应表彰,充分调动全市工商系统特别是基层工商所对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把关、热情服务,真正提升登记质量,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出台优惠政策,扩大抵押范围。建议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一步出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适度扩大动产抵押人范围。鼓励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二是适度扩大动产抵押物范围。鼓励企业以半成品和成品作为抵押屋子办理动产抵押融资,扩展企业抵押物范围,有效盘活企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适度扩大抵押权人范围。针对目前开展动产抵押登记业务金融机构较少的现状,建议工商等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协调各大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受理动产抵押登记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抵押权人范围,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贷款融资业务。
(四)强化服务指导,防范信贷风险。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完善服务措施,助推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发展。对有意办理抵押登记贷款业务的企业实行“一对一”贴心服务,指派专人全程帮扶企业完善相关材料、指导企业填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对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的企业,当场予以办理登记,减少企业往返次数。定期组织召开“银、企”双方信贷联席会议,加强彼此沟通和协调,建立合作关系。同时,完善“三回访”制度:加强对金融部门、抵押企业和抵押行为的'回访力度,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防范信贷风险。回访金融部门,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抵押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回访抵押方,防止抵押物转移、变卖和非法转让;回访抵押行为,对银企双方的抵押行为进行监督,及时提醒办理变更、注销申请,切实保障银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把关手续,规范登记程序。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归档、查阅等工作制度,做到人员、责任、职能到位,有章可循,把好受理关、审查关和审批关,对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的银企双方提供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有无禁止抵押的物品,看是否超出抵押物登记的范围;查提供的资料,是否有虚假成份;查同一企业过去的抵押资料和记载,看是否有重复抵押的现象。仔细审查企业抵押合同条款,对财产所有权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同时,深入企业核对抵押物实样,对企业资信情况进行确认,确保抵押登记的准确性、合法性,建立抵押登记台账,对抵押物价、抵押周期长的登记开展检查回访,及时掌握抵押物变动情况,指导企业做好变更、注销等手续,从而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灵活掌握尺度,积极助企融资。由于“银行整体授信,企业混合抵押”情况越来越多,给工商机构办理动产抵押业务带来了一定困难。按照《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工商部门依据职能对企业利用动产进行抵押融资进行备案管理,对于混合了非动产的抵押物无权予以登记,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融资发展。针对此种情况,建议进一步推广“混合抵押,剥离备案”的方法,即剥离企业抵押物中的非动产部分,只对其动产部分进行登记管理。指导企业和银行依据动产部分评估价值折合融资额度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帮助企业融资。
企业调查报告合集 篇3
当前,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影响和阻碍众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如何处理和解好决历史遗留问题,已是当今有些企业不得不面对现实问题。本文通过介绍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这些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在处理和解决本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能对类似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起到参考和借鉴作用。
一、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
上个世纪90年代末,企业经营状况较差,生产任务严重不足,企业为了减轻负担,通过减员增效的方式,依据有关政策,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退文件,对其中一部分职工办理了内退。这种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所采取的内退办法,在全国都普遍存在。但后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的好转,企业自身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得以起死回生,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逐步提高,在职职工收入也随之提高,内退人员的收入与同期未选择内退的退休职工收入差别日渐明显,这就导致了提前办理内退的退休职工心理上极端不平衡。于是,众多内退职工不断到企业、地方政府集访,反映企业当年不应给其提前办理内退。
二、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原则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
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如果割裂当时的历史条件,单纯地处理和解决这一问题,则无可下手。当时,作为内退职工,所考虑的是企业万一垮了,还不如办理内退,不用上班还比在职职工收入高,他们自愿选择内退这条道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办法。他们办理了内退,就不用承担企业经营不佳的风险,相当于进入了保险箱,这一历史环境企业与内退职工都必须尊重。在双方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企业和内退职工也必须面对现实。尽管内退文件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但许多内部职工与近几年退休的职工相比,感觉吃亏了,这是一个现实矛盾。作为内退职工,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两者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现实状况,企业需要积极应对。
2、把握政策,实事求是
把握政策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核心所在。如果企业仅考虑解决矛盾,不严格把握政策,则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容易给其他类似企业带来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地区类似企业的稳定。鉴于此,企业始终以国办发文件为依据,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处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既承认职工诉求的合理性,又不能单方面地站在企业或职工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企业只有全面、充分、实事求是地考虑问题产生的来龙去脉,认认真真分析其产生、发展、爆发的全过程,并采取符合政策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3、不添新乱,不留后患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难啃的硬骨头。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更是难上加难,既要充分尊重当时的特定历史,充分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充分理解当时政策的进步意义,又要确保今后不产生新的矛盾,不增添新的麻烦,不留下任何隐患,这的确是对企业主要领导驾御企业、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严峻考验。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清理的人员范围、处理办法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不留后患,又专门制定了配套办法,即《实施细则》,进一步说明了政策依据、符合解决范围的人员、操作程序及有关问题的解释与说明,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解决方案的严肃性、全面性,缜密性。
三、解决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主要方法
1、倾听诉求,将心比心
在集访的整个过程中,企业建立了畅通的诉求体系,要求所有干部都是上访者的接待员,所有干部都要耐心地倾听上访者的诉求,将心比心,站在上访者的角度去解疑释惑,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让所有上访者尽情倾诉,发泄其想法及不满。同时要求,所有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及时反馈上访者诉求,对于不能直接答复的诉求,咨询职能部门后,主动上门做工作,使上访者感受企业是真正重视他们的诉求,拉近上访者与企业的距离,为解决问题树立企业积极的姿态,营造良好的解决问题的氛围。
2、正视矛盾,分清主次
正视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前提,分清主次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关键。我们至始至终都以积极的姿态面对矛盾,也从没有回避矛盾,更没有隐瞒和压制矛盾,认认真真分析各类矛盾的类别,区分出与政策有关的矛盾,抓住主要矛盾。在集访期间,退休教师也来上访,我们明确告知他们的问题不属于这次内退职工的范围,待内退职工反映的问题彻底解决后,再针对退休教师反映的问题加以研究解决。同时,即使是内退职工反映的问题也有办理内退无关的事情,我们同样也分离出来,这样,就较好地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顺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起到了关键作用。
3、胸怀全局,体现个性
解决内退问题,是十分敏感和棘手的工作,稍有不慎,则会影响全局,酿成不可挽回的影响和后果。因此,在处理这一问题时,企业主要领导胸怀全局,谨小慎微筹划解决方案,确保既解决企业内退问题,又不引起地区其他企业内退职工因互相攀比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先后走访了政府和类似企业,经过认真分析,内退现象普遍存在,且具有共性,但考
虑到企业的具体问题和个性问题。我们在制定措施和办法时,就特别有针对性,既解决了企业的矛盾,又没有给面上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几年的实践证明,通过分析企业的特点和个性,所制定的解决办法是正确的,经受了考验。
4、信息畅通,掌握主动
当今社会是信息时代,谁掌握的信息越多谁就越具有主动权。信访稳定工作特别处理和解决内退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为了收集最新最准确的信息,我单位利用各个渠道收集信息,除了通过各单位、各支部公开的渠道收集信息外,我们有针对性安排不引起内退职工怀疑的人员深入内退职工经常聚集的地方了解内退职工谈论的情况,尤其是了解骨干人员的想法,然后将内退职工最新的思想动态反馈给主管领导。这对于企业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制定正确的解决办法和政策都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5、政策攻心,晓之以理
做信访稳定工作,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始终坚持以政策为依据,运用政策攻心,言之有理,拘之有因。我们处理内退问题时,始终坚持了这一点。我们制定好文件后,并没有立即出台,用了四多月的时间进行政策攻心。我们安排有关人员故意将文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精神散布于内退职工当中,观察其反应,了解其变化。同时,表明企业的态度,不作任何许愿,决不突破政策,一视同仁,严格依据政策和文件执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企业会最大限度的考虑职工的利益。在正式出台文件之前,党委书记通过直播的方式发表电视讲话,党委书记饱含对内退职工的关爱之情,心系对企业发展的担心与顾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再次阐明政策及实施办法,号召全体职工与家属共同为企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而努力。党委书记就解决稳定问题发表电话讲话,在企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其方式新颖,覆盖广泛,为迅速解决内退问题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6、责任到位,群策群力
信访稳定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职责,它需要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同时,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需要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位,群力群策,形成大信访格局,推动整个信访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在解决内退问题时,较好地调动了企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形成企业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分片负责,各单位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责任体系。其次,全体动员,发动职工,积极宣传稳定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发展离不开稳定,发展需要稳定的浓郁氛围。同时,充分利用内退职工的亲戚、朋友之间的情感纽带,深入家庭,开展工作,集各方之力量,汇各方之智慧,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工作格局。
7、团结多数,孤立少数
对于绝大多数内退职工,其诉求是合理的,其要求也是正常的。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很多内退职工是想通过正常的渠道来反映他们的诉求,不愿意参加集访。另外,由于他们的子女大多也在企业上班,绝大多数内退职工不愿看到因集访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内心还是希望企业发展的越来越好,有些是抹不开面子,是被迫参加组织者进行的集访,真正闹事的人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在得出这样的判断后,我们就依靠和团结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精力做好大多数内退职工的思想工作,孤立小数。实践证明,只要大多数人思想统一了,稳定了,企业就有了稳定的基础。
8、依靠政府,维护秩序
紧密依靠政府,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尤其是处理和解决集访事件的一条重要经验。正常来说,政府是正面价值取向的代表,也是合法和正义的代表。依靠政府,可以规范上访者的行为,更可以使集访事件处于理智状态,避免走向极端。由于,我们长期于当地政府保持良好的政企关系,在企业发生集访事件期间,政府主动帮助我们,主动出面帮企业做工作,主动向退休人员进行普法宣传,讲解政策,反复告戒不要有违法行为,要用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有力地配合了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
总之,信访稳定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稳定工作,尤显得格外重要。只要我们在信访稳定问题上原则把握得当,方式方法合理,就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实为企业发展服务。